愤慨!青海一大爷殴打公交司机、车辆迫停...已
12月20日,循证县公安局刑事大队调查公共安全事件,刑事拘留。
12月10日,循化县公安局接到公共汽车司机马某的通报:“在2号公共汽车上,有个乘客错过下车站,殴打了公共汽车司机,希望警察能够观察。” 报警后,刑事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到现场展开观察。
根据调查,12月7日下午16点左右,根据证据,县翼通城乡巴士公司的司机马某驾驶2路巴士行驶到白庄町拉边村路段时,嫌疑人王某和孙女错过站台要求停车,马某被马某拒绝 王某大怒,车内乘客30馀人生命财产平安,对驾驶公共汽车的司机马某施加暴行,公共汽车行驶中被迫停车的王某的鲁莽行为伤害了公共汽车的运行秩序,威胁了车和乘客的安全,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依据被县公安局依法刑牛牛游戏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年来,殴打公共汽车驾驶员的事件相继发生。 公共汽车作为在道路上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乘车人数多,用公共汽车殴打驾驶员容易发生死伤者和金钱损失,强烈要求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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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表了《关于依法处罚妨碍公共交通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的引导意见》。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作装置,殴打、拉拽驾驶员或干扰其他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处罚处罚。 严重受伤、死亡或对公私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处罚。
对公共汽车司机,乘客应更加尊重、宽容和理解。 公共汽车出了问题,要学会以合法的方式妥善处理,以理性解决问题,以法律还原不公平。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司机纠纷时,大众也应积极劝阻、制止,共同保护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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